“真的非常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关心、帮助与教导,感谢司法所对我儿子的教育矫正和热忱帮扶”。4月26日,社区矫正对象李某矫正期满依法解矫时,其父亲将一面印着“春风化雨暖人心,高情助矫塑新生”的锦旗送到西乡县司法局杨河司法所工作人员手中,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他儿子的关怀和付出。

李某因犯盗窃罪于2021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2021年4月29日,李某入矫时还未成年,又是单亲家庭,思想波动起伏大,和父亲关系紧张。杨河司法所针对其还未成年,制定了专门的矫正方案,成立了矫正小组,定期对其进行教育矫正。刚入矫时,其对社区矫正认识不足,时常不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司法所对其进行书面训诫一次。针对其思想不稳定,司法所还联系心理疏导师对其进行开导。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常和其谈心,了解其思想动态,并和李某父亲多次沟通,相互配合,做好李某教育和帮扶。通过一年的教育矫正,李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决心改过自新,精神面貌也发生了较大转变,他表示今后一定坚决与犯罪划清界线,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近年来,西乡县司法局杨河司法所通过补短板、强基础、建机制、出成效,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质效。近年来,杨河司法所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无重新违法犯罪。在今后的工作中,杨河司法所将继续把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作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方针,使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教育矫正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和人生观,在其顺利解矫后能重新融入社会重塑正确人生。 (杨河镇司法所 杨正英)